文化遗产守护乡村根脉;系统保护开启振兴新途。
在新时代乡村发展的宏大背景下,文化遗产保护已成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路径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,要秉持敬畏历史、热爱文化之心,坚持保护第一、合理利用和最小干预原则,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。这为乡村工作指明了方向。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历史文化名城、街区、村镇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,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推进乡村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,加强乡村文物、传统村落、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保护。这些政策导向清晰,凸显乡村文化遗产作为独特资源禀赋的重要性。它具有鲜明地域属性和不可复制性,能够以文化人、以文润心、以文兴业,显著赋能乡村治理、产业发展和文明乡风培育,最终促进乡村全面振兴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,以乡村文化遗产保护滋养乡村文化生命力,夯实乡村发展的文化根基,已成为共识。
系统性保护是确保乡村文化遗产永续传承的核心举措。通过制度化、科学化和动态化手段,对乡村文化遗产进行全面守护,能让其中蕴含的核心价值长期保存,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持久文化支撑。健全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,推动文物、住建、农业农村、自然资源、文化和旅游等多部门政策目标与实施路径协同衔接,避免各自为政现象,为保护工作营造稳定、可预期的制度环境。同时,提升基层参与意识与能力,将遗产保护纳入日常工作,建立开放共享的监测管理体系,引导社会广泛参与。例如,云南红河哈尼梯田作为世界文化遗产,建立了涵盖森林、水系、梯田、村寨的数字化监测体系,通过实时追踪和动态管理,确保本体安全与生态价值延续。在此基础上推出的“守护梯田”计划,让公众线上认种并查看水稻生长过程,既参与监测,又体验农耕文化,收获生态产品。这种模式显著增强了保护的可持续性。
深入挖掘乡村文化遗产价值,是提炼文化符号、彰显独特魅力的重要环节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要深入挖掘、继承、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,让历史悠久的农耕文明在新时代展现魅力和风采。乡村文化遗产承载生态内涵、社会治理智慧和文化价值观念,不仅延续乡村生命力,还蕴含可转化为文化生产力的产业价值。系统识别整体价值,依托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,整合物质、非物质遗产与景观、社会要素,彰显其在文明传承、社会发展、生态保护中的作用。运用数字技术采集信息、建档建库,进行分类普查,形成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图谱。提炼生态理念、工匠精神等现代价值,立足区域禀赋,打造高辨识度文化符号和乡村文化品牌。这种挖掘过程,能显著提升乡村的文化自信和吸引力。
活化利用乡村文化遗产,能激发乡村发展内生动力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要把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,将农耕文明优秀遗产与现代文明要素融合,赋予新的时代内涵。将遗产置于当代生产生活实践中予以活态保护,保留乡村风貌与历史肌理,并在创造性转化、创新性发展中转化为振兴动能。引导公共服务、教育资源与专业力量进入乡村,培育壮大乡村文化产业。例如,福建省永安市槐南镇构建“核心景区+非遗传习+特色产业+社区参与”的文化融合发展模式,通过政策支持和高校技术引入,实现多方协同。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利用青田稻鱼共生系统,打造农业文化遗产公园和示范带,推动遗产与现代农业、乡村旅游、文化创意深度融合,拓展应用场景,实现文化与经济价值双重释放。这种活化路径,能明显改善乡村经济活力。



